五台县健康扶贫*策解读
健康扶贫*策好,医疗报销九十了。
三项保险筑防线,三类救助解民忧。
医生干部双签约,诊疗报销不发愁。
住院结算一站式,入院不把押金交。
分级看病县市省,自付封顶一三六。
自付比例高于十,县级财*把底兜。
记牢“一三二一零”,就把*策讲清了。
“一”是指“将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左右”一项任务。
“三”是指“三保险、三救助”,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参保缴费救助、医疗救助和特殊困难帮扶救助、残疾人辅助适配器具救助等措施。
“二”是指“双签约”,即家庭医生团队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贫困人口中的因病致贫返贫困难群众签约,解决群众看病问题;乡村干部团队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的因病致贫返贫困难群众签约,解决群众*策知晓率低和报销不全的问题。“一”是指“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由定点医疗机构为住院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民*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个人仅需缴清自付费用即可。“零”是指省级、市级和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策,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健康扶贫*策解释
■“三保险”: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
(1)基本医保。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分类支付:三类收费(二级乙等及以下)起付线元,支付比例85%。二类收费(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医院起付线元,支付比例75%;二类收费(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省、医院起付线元,支付比例70%。一类收费(三级甲等)省、医院起付线0元,支付比例60%;医院起付线1元,支付比例55%。年度内二次以上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比现行起付标准降低50%。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2)门诊慢病补偿。省定城乡居民3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年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比例提高到%。在省定的35种、市保留的7种门诊特殊慢性病以外,增加10种其他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内的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3)重特大疾病补偿。26类医院就诊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按70%的比例报销,医疗救助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4)“1、3、6兜底保障”。在县域内、市级、省级住院,目录内费用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1万元、0.3万元、0.6万元,同一年度内,个人自付额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0.6万元,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之上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报销。二是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到0元,支付比例提高到80%。三是补充医疗保险。①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医保目录外控制比例范围内的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按85%的比例给予补偿,其余由个人承担。②在省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的待遇执行。③严格控制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总费用比例,其中在县域内医疗机构目录外费用占比不超过15%,市级医疗机构不超过20%,省级医疗机构不超过30%,凡超过控制比例的费用均由医疗机构承担。■“三救助”一是参保缴费救助。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元/人/年,由省财*70%、县财*30%)。②补充医疗保险筹资(元/人/年,省、县财*各50%)。二是医疗救助和特殊困难帮扶救助。①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兜底保障、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实际报销比例不达90%的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补足。②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实际报销比例不达80%的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补足。③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按限额费用的20%给予救助。④属省定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由医疗救助给予每人一次0元大病关怀救助。三是残疾人辅助适配器具救助。两年内有需求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全覆盖。■“双签约”乡村干部(包括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包括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和医院专科医生)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因病致贫返贫困难群众“双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根据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现状和需求,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适宜医疗健康服务。乡村干部提供健康扶贫*策宣讲和医保代办,解决群众*策知晓率低和报销不全的问题。■“先诊疗后付费”在省级、市级和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医保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持有效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由定点医疗机构为住院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民*医疗救助的“一站式”、“一单制”即时结算服务,个人仅需缴清自付费用即可。■26种大病1.儿童白血病;2.儿童先心病;3.重性精神病;4乳腺癌;5.宮颈癌;6.终末期肾病;7.结肠癌;8.直肠癌;9.食道癌;10.胃癌;1.肺癌;12.急性心肌梗塞;13.1型糖尿病;14.甲亢;15.脑梗死;16.唇腭裂;17.血友病;18.慢性粒细胞白血病;19.艾滋病机会性感染;20.耐多药性肺结核;21.儿童苯丙酮尿症;22.尿道下裂;23.先天性巨结肠;24.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25.大骨节病住院关节置换;26.氟骨症住院关节置换。■35种慢性病(限额内贫困户%报销,非贫困户70%报销)1.心脏换瓣膜术后;2.血管支架植入术后;3.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4.腎病综合征;5.冠心病(非隐匿型);6.高血压(有心、脑、腎、眼并发症之ー);7.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8.活动性肺结核(不含国家免费治疗病种);9.重性精神病;10.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11.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12.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13.系统性红斑狼疮;14.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15.慢性中度及重度病*性肝炎;16.帕金森氏病;17.特发性紫癜;18.白癜风;19.慢性心力衰竭;20.慢性阻塞性肺气肿;21.肺心病;22.银屑病;23.风湿性心脏病;24.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25.癫痫病;26.重症肌无力;27.终末期腎病;28.股骨头坏死;29.强直性脊柱炎;30.慢性化脓性骨髓炎;31.脉管炎;32.支气管哮喘;33.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34.慢性溃疡性结肠炎;35.腎功能不全。■市增加10种慢性病(只有贫困户才享受)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2.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3.系统性硬皮病;4.心肌病(扩张型、肥厚型、限制型心肌病);5.地中海贫血;6.一氧化碳中*迟发脑病;7.肝豆状核变性;8.克隆病;9.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10.溶血性贫血。■市保留7种慢性病1.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放疗、化疗、恶性肿瘤必需的激素治疗;2.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3.慢性髓性白血病、4.恶性胃肠道间质瘤;5.乳腺癌;6.苯丙酮尿症;7.尿*症血液透析、尿*症腹膜透析。投稿/合作:请添加